聚焦质检
省质检院顺利完成公共服务清单事项二审上报工作
发布编辑:彭达 信息员:马玲 来源: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9-11-08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9〔121〕 号)有关要求,省编办对省市场监管局公共服务清单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情况进行了审核。涉及我院十项服务项目中,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服务事项,因办理依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已被原质检总局196号令于2018年3月6日废止,采纳了我院建议同意取消,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服务事项被调整合并至省计量院执行,其余八项因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度高,根据公共服务做加法的原则予以保留。针对一审意见,省质检院业务管理部按文件要求重新进行梳理,调整完善有关内容并上报二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