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执行修订后自愿委托经营服务性项目服务价格清单的通知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3]95号)、《质监收费监管指南》(质检办财函[2017]824号)的文件要求,经营者在定价过程中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及市场供求进行成本测算。
附件:《安徽省质检院修订后自愿委托经营服务性项目服务价格清单》.xlsx
省物价局监督举报电话:0551-12358
省质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1-63356071
省质检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3356293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8.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