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价格公示
安徽省质检院关于降低“餐饮住宿企业”及“市场保供企业”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3
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2022年12月31日前,对餐饮、住宿企业减半收取检验检测费用。与“个体工商户”优惠减免政策有交叉的,按照其中最大的减免幅度执行”。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根据《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要求对市场保供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本通知自4月7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