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质检
省质检院顺利完成检验报告统计直报工作
发布编辑:彭达 信息员:马玲 来源: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0-01-16
为加强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和市场监管总局市监检测函〔2018〕194号文件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编号的网上查询服务,检验检测机构应将2016年以来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上传至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
2019年2月开始,省质检院业务管理部即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并按要求对2016-2018年以来的所有有效检验报告进行统计并对统计数据进行校验,分批次汇总统计数据,将统计结果上传至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并从2019年起,每季度后一个月内上报前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将据此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性的网上查询平台。
1月13日,省质检院业务管理部已顺利完成2019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所有检验报告上传工作,累计上传数据126200多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