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质检院报废车辆 处置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项目名称 |
2024年安徽省质检院报废车辆处置竞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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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ZJ-H202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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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4年2月26日始至2024年3月5日14:3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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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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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承诺函(格式自拟); 4.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5. 公安车管部门备案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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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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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机动车辆报废拆解为特种行业管理,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 须具有法定机动车辆报废拆解资质的回收公司(提供商务部门法定证明)。 3、 须在公安车管部门备案的机动车辆报废拆解公司。 4、 中标公司须代办车辆报废、注销手续。 5、 因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注销产生的所有费用有中标方承担。 6、 支付报废车辆残值的公司须与中标公司名称一致。 7、 本次招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 8、 资质、最高报价相同者,以就近就便原则,距本院最近者中标。 9、 因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为特种行业管理,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公司数量。 10、本次竞价1家及1家以上,只选定1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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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向受让方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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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承诺函(格式自拟); 4.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5公安车管部门备案的证明; 6.含一次性综合报价内容,最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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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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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2024年3月5日14:30 评审地点: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02室 备注:邮寄递交均可,正本1份,副本2份,逾期不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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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省质检院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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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质检院纪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6335627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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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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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阮彪,联系电话:0551-63356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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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阮彪,联系电话:0551-63356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