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收派服务采购项目2次流标后的集体决策结果公告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一、项目编号: 2021BTAFN021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收派服务采购
三、集体决策方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井岗路与振兴路东北交口4号厂房
供应商名称:合肥德邦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46号邮政大楼7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质检院纪检监察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1-63356277。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277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