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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收派服务采购项目2次流标后的集体决策结果公告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一、项目编号: 2021BTAFN021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收派服务采购

三、集体决策方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井岗路与振兴路东北交口4号厂房

供应商名称:合肥德邦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46号邮政大楼7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质检院纪检监察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1-63356277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
     
联系方式:0551-63356277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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