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价格公示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发布修订后自愿委托经营服务性项目服务价格清单的通知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科财[2019]236号)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公示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开展收费”,为进一步规范公示范围及相关内容,适应我院检测资质的逐步扩大,填补部分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不完整的缺陷,组织对各专业所/室的服务项目进行收费标准测算及修订。
现对我院2020年5月6日颁布实施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自愿委托经营服务性项目服务价格清单》皖质检[2020]40号文件进行新增调整,通过组织严格的成本测算,开展第三方价格论证,对1197个服务价格检验项目(其中:新增检验项目818项,调整检验项目27项,参照352项)进行了修订。本服务价格清单外的自愿委托经营服务性业务双方协议定价。现将本次新增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自愿委托经营服务性项目服务价格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
附件: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