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质检
省质检院扎实做好公共服务清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 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发布编辑:彭达 信息员:马玲 来源:业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9-10-17
10月14日,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9〕121 号)要求,省质检院根据政务服务平台已认领公共服务事项情况,再次核对《省市场监管局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报送稿)》,对上报事项进行逐一筛查,与省局相关处室进行沟通,推动实现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提出确认或修改意见,尤其针对部分不具备公共服务要素,网上办理无法实现的项目,详细陈述缘由,经省局统一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上报省委编办审核。
已确认过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过重点发力操作性更强,为加强政务服务、提升网办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 上一篇:省质检院前三季度报告及时率成效显著
- 下一篇:省质检院组织开展9月份报告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