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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综合

关于印发《省质检院基层党组织实施 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关于印发《省质检院基层党组织实施

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局党组《关于印发省质监局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质党组字〔2017〕1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组织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省质检院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局党组《关于印发省质监局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质党组字〔20171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质检院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院党委成立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何汉翔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党委委员丁媛丽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静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伯夷、秦莹莹、万阳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党建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指导、监督。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7年实施党建标准化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摸底自查、对标创争。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15日前)

    1、印发工作方案。院党办412日前制定印发省质检院实施党建标准化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部署会。院党委415日前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启动党建标准化工作。各党支部在420前完成对所属党支部动员部署,启动党建标准化工作。

第二阶段:摸底自查(417日至620日)

1、院党委在各支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机关(基层)党委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各支部指定专人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在院党委指导配合下,完成摸底自查,填写《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

2、院党委逐级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党支部的台账,登记造册,确保“一支部一档案”。填写《基层党组织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第三阶段:对标创争(621日至920日)

在摸底自查阶段未达标的党支部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安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各支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党委申报。达标的党支部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

三、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根据省局党组创争目标要求,原则上按60%40%的比例(即2017年达标60%2018年达标100%)进行申报考核验收,对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并上报省局机关党委;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党支部,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

 四、工作要求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今后几年省质检院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支部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效。 

1、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同持续开展“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2017年起,院党委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到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3、在“一先两优”评选表彰中,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将从达标的党支部中推荐产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向达标党支部倾斜。


附件1、安徽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2、机关(基层)党委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

         3、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

4、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自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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