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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接受《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专访

发布编辑: 信息员: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发挥职能作用 在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

□ 赵玉婧 本报记者 王兆盟

       眼下,全国两会正紧张进行,吸引了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这些天十分忙碌,既要认真完成人大代表的各项履职任务,又牵挂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她深有感触地说:“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两年多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一系列成效。下一步,更要砥砺奋进,勇毅前行。”

       记者:立足新发展阶段,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面对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迎接新挑战?

       韩永生: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为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了“五个新突破、冲刺七万亿、实现高质量”的新目标新任务,省“两会”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也作出了具体部署。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聚焦“皖之大计”,紧盯“民之关切”,发挥职能作用,在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一是围绕“五个新突破”,更大力度强化监管与服务。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两会”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力争在创新安徽、共进安徽、美丽安徽、开放安徽、幸福安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这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着眼点和发力点。我们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努力为创新安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们要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大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努力为共进安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助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努力为美丽安徽建设塑造新优势。我们要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切实当好统一大市场的坚定维护者,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服务,广泛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国际合作,努力为开放安徽建设保驾护航。我们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加大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力度,守好“三品一特”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幸福安徽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二是围绕“冲刺七万亿”,更大力度地扶持促进经营主体发展。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27年,全省经济总量向7万亿元冲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万元以上。经营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稳增长、保就业、保民生的稳固“压舱石”。目前,我省拥有730万户经营主体,承载了就业的基本盘,撑起了安徽的“经济大厦”。但与发达地区相比,经营主体的数量与质量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围绕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健全完善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制度体系,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力度,丰富对各类企业的培育和技术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加强市场秩序治理,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着力推动全省经营主体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

       三是围绕“实现高质量”,更大力度地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强调,高质量发展是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首要任务。质量强省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有力支撑,是实现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坚持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大力开展质量创新和质量技术攻关,创造更多高端供给、优质供给和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安徽制造的质量竞争力。要围绕十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实施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四大行动,加强“皖美品牌”建设,争创中国质量奖,进一步提高安徽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要围绕地方主导产业进一步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基础支撑,提供一揽子、一站式质量技术服务。要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健全我省质量政策,弘扬徽商质量文化,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助力打造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质量竞争新优势。

       记者:目前,安徽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如何?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细胞”,如何畅通市场经济的“微循环”,助旺“烟火气?

      韩永生:截至2023年2月底,安徽省实有各类经营主体743.08万户,同比增长10.85%。其中,企业218.76万户,同比增长11.48%;个体工商户512.78万户,同比增长10.79%;农民专业合作社11.53万户,同比增长2.19%。2022年,全省经营主体总量、个体工商户数量分别突破700万户、500万户大关。省市场监管局组建近五年来,经营主体净增350多万户,增长将近一倍;经营主体总量从全国第14位上升到第9位,为安徽经济实现“总量居中、人均靠后”向“总量靠前、人均居中”历史性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蓬勃发展、日益壮大的经营主体,成为我省稳增长、保就业、保民生的稳固“压舱石”。

       近年来,我们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后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充分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等活动,汇集各有关部门力量、调动各方资源为个体工商户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建立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到2022年底,全省16个市及10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工作体系。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为经营主体减免费用1.69亿元。全省个体工商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3275.1万元,惠及4.8万户纳税人;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新增退税269.3亿元,新增减税12.2亿元,惠及8.1万户纳税人;减免国有房屋租金9.08亿元,惠及3.26万户。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连续两年新春第一会,对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推荐的“个体工商户10佳”进行大会表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会见授牌,有力提振了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会后,省委、省政府持续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和“优环境,稳经济”活动,省领导分赴各市开展现场集中办公,面对面听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意见建议,点对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真金白银“直达”、经营主体“快享”。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合肥中心银行、省财政厅等部门连续两年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实施精准帮扶,扩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3397.6亿元,同比增长19.36%,其中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余额818.5亿元,比2022年初增加273.9亿元,同比增长50.3%;累计对因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2.68万户个体工商户延期还本144.48亿元。

        四是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改委等15个部门,开展十大主题活动,推动纾困政策“直达快享”。活动月期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累计走访个体工商户55.71万户,举办各类个体工商户座谈会1021场;与10.23万户个体工商户达成融资意向273.39亿元,为7.74万户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190.94亿元,其中首贷户1.34万户,贷款金额47.75亿元;减免房租936.8万元(含小微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1万人次;办理留抵退税9.14万元,缓缴各类税款1.19亿元。

       五是推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条例》及内容解读,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和理解,结合《条例》新政,做好纾困解难服务,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研究推出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普惠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力度,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制度体系。

       两会代表委员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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